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监督管理等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