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引领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