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等相关企业加强邮轮旅游产品供给,开发多种类、多层次的邮轮旅游线路,丰富多业态融合的消费场景,提升船上消费服务功能,优化岸上游体验。

本市发展空海、海陆、江海联运旅游产品,推动邮轮与飞机、高铁、内河游轮等交通方式相结合的邮轮消费模式。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