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本市发展邮轮入境旅游,加强邮轮旅游目的地建设和宣传推介。鼓励邮轮公司开展多母港运行,增加访问港邮轮艘次,吸引更多境外游客乘坐邮轮入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