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宜兴陶瓷文化保护传承,促进宜兴陶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陶都城市品牌,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