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登西洋参的保护、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文登西洋参,是指在国家认定的文登西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种植的五加科人参属西洋参。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认定的文登西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外的西洋参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