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第二十五条有效宾馆、旅社、招待所和公共场所等不得以生活习俗和语言不同为理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