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统筹开展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住房租赁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支持和指导。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