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影响儿童、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