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四章 规范与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调解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予以调解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