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利用档案应当遵守查阅档案的有关规定,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抽取、伪造档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