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