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和主席团发布的公告,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安徽人大网、《安徽日报》上刊载。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