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五十三条有效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