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列入会议议程的代表议案,由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并可以同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