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部门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