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