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应当在货币政策委员会例会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全部委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