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第三章 委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九条有效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内和离职以后一年内,不得公开反对已按法定程序制定的货币政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