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为履行职责需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经济、金融和货币政策方面的情况;

(二)对货币政策委员会所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

(三)向货币政策委员会就货币政策问题提出议案,并享有表决权。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