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