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章 监督工作的公开第五十一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常委会公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信函、网络等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有关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常委会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