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彬州大佛寺石窟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大佛寺石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同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交流与合作,开展石窟水害、风化、裂隙等病害防治项目的科学研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开展大佛寺石窟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