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