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开展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应用和管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