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鼓励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与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屠宰厂(场)等生产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要求、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场条款、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处置措施等。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