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