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区域性火灾隐患,是指在某一区域普遍存在,并对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构成严重威胁的火灾隐患。

(二)消防物联网监测设备,是指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能够对用电安全状况、消防管网液位或压力、火灾自动报警控制柜运行状态、消防泵或风机自动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测,用于消防安全远程监测、数据实时采集的设备。

(三)群租房屋,是指一个产权单元内实际居住人数十人以上或者人均租住面积十平方米以下的群租房屋。

(四)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经济组织等。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