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四章 工作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个人和组织应当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如实提供与反间谍工作相关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根据国家安全机关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实物查验、事实认定、场所、身份掩护等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