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民有依法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