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上牧场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海上牧场平台、桁架类网箱、养殖工船等装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文书后,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海上牧场平台是具有渔业生产服务、看护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科普教育、休闲渔业、安全救助等多种功能的海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