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物流企业未实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导致发生涉毒案件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邮政、快递企业未建立健全或者未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导致发生涉毒案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发现收寄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未向相关部门报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