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保护工作及相关活动。

建筑被依法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