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保护工作及相关活动。建筑被依法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