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第四十八条有效国营贸易企业应当每半年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供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购买价格、销售价格等有关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