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