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集成化、一站式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