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有效经营者发行单用途卡的,应当符合单用途卡的金额、折扣率、服务期限、服务次数等要求。具体规定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行业实际等制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