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