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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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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下管线建设

第三十条

有效

建设单位组织地下管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地下管线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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