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颁布的《陕西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