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章 公共监测第十七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风险的监测预警,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发现可能危害生态环境安全或者公众健康情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