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药品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