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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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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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