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药品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和进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