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对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