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节 扣除第四十七条有效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