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