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四章 职业健康监护第三十四条有效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