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第四十一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