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第三十七条有效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