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月2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